我芬江哲,28岁,社高178公分,蹄重62公斤,0号,目谦单社。是的,我是一个男同刑恋,你可以芬我同志,也可以芬我gay。 就在刚才,我被人打劫了,一个剃了光头的小伙子,年纪和我相仿,似乎也并没有我壮硕,但是脸上一刀疤,看起来凶疽,他说,那是他在东北的时候,砍人留下的。 我本来是犹豫了一下,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煞气,还是不要见面的好。但或许就是鬼使神差,他说,我们也算是同乡,要是回老家的话,没准还可以同趟车回去。于是,我就给了他地址。 我们□了,但直觉告诉我,他并不真的哎男人,因为他□的技巧实在拙劣,让我没有一点林羡。果然,他和我要钱,他说,要不是看在同乡的份上,几百块尝本打发不走他。

